罗皮 发表于 2026-4-3 04:28:13

微信小店珠宝玉石商品准禁售细则

2024年03月18日起,通过微信小店售卖的部分珠宝类目的商品需提交至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由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进行质检,质检通过并获得质检证书后方可发货给消费者,不符合平台规则的商品将被驳回入库并退回至商家。

微信小店的珠宝商家销售的商品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平台运营的规则,禁止发布的商品详见《微信小店「发布违禁信息」违规治理细则》。为了让商家清楚了解平台的准禁售规则,特通过本细则对需要经过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质检和发货的珠宝商品的准禁售规则做补充说明,请商家合规经营。

准禁售案例库详见:《视频号珠宝玉石类目准禁售案例图库》

一、适用范围1.1 本规则适用于如下类目,商品的展示、赠送、销售均需要符合本规则。


一级类目二级类目三级类目
珠宝首饰彩宝所有三级类目
珠宝首饰翡翠所有三级类目
珠宝首饰和田玉所有三级类目
珠宝首饰水晶玛瑙所有三级类目
珠宝首饰其他玉石所有三级类目
珠宝首饰珍珠所有三级类目
珠宝首饰普通黄金所有三级类目
珠宝首饰普通银饰所有三级类目
珠宝首饰普通银镀金所有三级类目
珠宝首饰天珠工艺品所有三级类目



1.2 商家仅可销售拥有类目资质的商品,无类目资质的商品或未开放类目的商品禁止在微信小店及相关场景展示、赠送或售卖。开放类目详见:微信小店成长中心 – 入驻指引。

二、准售商品明细以下为各类目下可销售商品的范畴,不在下列准售范围中的均为该类目的禁售商品。2.1 名词释意天然宝石:由自然界产出,具有美观、耐久、稀少性,可加工成饰品的矿物的单晶体。

天然玉石:由自然界产出的,具有美观、耐久、稀少性和工艺价值的矿物集合体,少数为非晶质体。

天然有机宝石:由自然界生物生成,部分或全部由有机物质组成,可用于首饰及饰品的材料。

人工宝石:完全或部分由人工生产或者制造用作首饰及饰品的材料,分为合成宝石、人造宝石、拼合宝石和再造宝石。

主体材质:主体材质指的是同一件首饰中单体体积最大的宝玉石部分(注:在镶嵌款式中,主体材质指被镶嵌的宝玉石,用于固定宝玉石的金属部分属镶嵌材质,不属主体材质范围)。

单体:当同一件珠宝由多种材质组成(如琥珀+南红的手串,18k金镶钻的红宝石戒指),对应每一个组件即为一个单体。

配件:非镶嵌款式的首饰(如项链、手串等)中与主体材质不同,起装饰效果的隔珠、隔片、扣头、延长链等,材质可为素款金属、素款宝玉石、及金属镶嵌宝玉石的混合材质。
配石:镶嵌类款式的首饰(如戒指、吊坠、耳钉)中与主体材质不同,起装饰效果的配镶宝玉石。


图示:非镶嵌款式图示:镶嵌款式



以下为各类目下可销售商品的范畴,不在下列准售范围中的均为该类目的禁售商品。
2.2 准售材质当商家具有一级类目【珠宝首饰】下相应二级类目资质时,可经营的主体材质详见下方表格

一级类目二级类目可售商品主体材质明细优化处理
珠宝首饰翡翠翡翠允许优化,具体为热处理、浸蜡、浸无色油、珍珠漂白\增白等不允许处理,具体为染色、充填、辐照、覆膜、扩散等
(马贝珍珠/拼合珍珠除外)

珠宝首饰和田玉和田玉
珠宝首饰彩宝琥珀/蜜蜡、碧玺、红宝石/蓝宝石、葡萄石、坦桑石(黝帘石)、祖母绿其他天然宝石:绿柱石、绿柱石(摩根石)、海蓝宝石、石榴石(紫牙乌、翠榴石、芬达石)、长石类(月光石、天河石、拉长石、日光石)、金绿宝石(金绿猫眼)、橄榄石、尖晶石、托帕石、萤石、透辉石

珠宝首饰水晶玛瑙水晶、紫晶、烟晶、黄晶、绿水晶、发晶、芙蓉石、玛瑙、南红玛瑙、黑曜石、玉髓、石英质玉、石英岩玉、碧石、硅化玉
珠宝首饰其他玉石青金石、绿松石、蓝田玉、岫玉(蛇纹石玉)、海纹石(针钠钙石)、孔雀石、欧泊、独山玉、苏纪石(舒俱来)、查罗石(紫龙晶)、蔷薇辉石
珠宝首饰珍珠天然海水珍珠、天然淡水珍珠、海水养殖珍珠(海水珍珠)、淡水养殖珍珠(淡水珍珠)、拼合珍珠(马贝珍珠)
珠宝首饰普通黄金足金
珠宝首饰普通银饰银800、银925、足银
珠宝首饰普通银镀金金属基材:银800、银925、足银金属镀层:K金(含9K金、14K金、18K金、22K金)、足金

珠宝首饰天珠工艺品人工染色玛瑙、玉髓(仅限天珠纹样饰品)
注:(1)上述材质名称参考GB/T 16552-2017 《珠宝玉石 名称》、GB/T 16553-2017《珠宝玉石 鉴定》中的宝、玉石定名;
(2)“优化”、“处理”定义参考国标GB/T 16552-2017《珠宝玉石 名称》中定义;
(3)石英质玉材质名称参考GB/T 34098 《石英质玉 分类与定名》定名及销售。

2.3 准售配件材质及要求
款式配件类型允许范围商家/商品要求质检要求直播展示售卖要求
非镶嵌款式配石材质平台一级类目【珠宝首饰】中开放的天然宝石、玉石类目,详见《微信小店开放类目一览表》1. 商家不需拥有对应商品资质2. 不限配件数量
3. 所有配珠配件需在【商品属性】-【配珠配件材质】中全部勾选,实际使用材质需和商品详情页保持一致
4. 与主体外观相似的配件需为同材质
检测口播、标题、商品详情页等位置均需一致,应对配饰、配饰、镶嵌材质进行明确说明
天然有机宝石:贝壳(仅允许二级类目为珍珠的商品使用贝壳作为配石。禁售砗磲、女王凤凰螺等野生保护动物制品)
人工宝石:合成立方氧化锆(CZ)不检测
其他材质:玻璃、塑料、树脂、黄花梨、金丝楠木、菩提、核桃、小叶紫檀1. 不限配件数量2. 所有配珠配件需在【商品属性】-【配珠配件材质】中全部勾选,实际使用材质需和商品详情页保持一致
3. 与主体外观相似的配件需为同材质

金属部分材质贵金属金:9k金、14k金、18k金、22k金、足金
银:银800、银925、足银
铂:铂900、铂950、足铂
钯:钯500、钯950、足钯
1. 不需拥有对应贵金属类目的商品资质2. 不限配件数量、配珠直径
3. 同一件首饰中外观相同或相似的金属材质需一致(扣头不限)
检测
基材为银(银800、银925、足银),镀层为K金(含9K金、14K金、18K金、22K金)或足金的银镀金材质
非贵金属:合金(锌/铜/钛合金、钛钢,不锈钢)不检测
镶嵌款式配石材质平台一级类目【珠宝首饰】中开放的天然宝石、玉石类目,详见《微信小店开放类目一览表》1. 商家不需拥有对应商品资质2. 允许群镶,不限配石数量
3. 所有配珠配件需在【商品属性】-【配珠配件材质】中全部勾选,实际使用材质需和商品详情页保持一致
4. 与主体外观相似的配石需为同材质
检测
天然有机宝石:贝壳(仅允许二级类目为珍珠的商品使用贝壳作为配石。禁售砗磲、女王凤凰螺等野生保护动物制品)
人工宝石:合成立方氧化锆(CZ)不检测
镶嵌材质贵金属金:9k金、14k金、18k金、22k金、足金
银:银800、银925、足银
铂:铂900、铂950、足铂
钯:钯500、钯950、足钯
1. 无需具备对应贵金属类目的商品资质2. 同一件首饰中外观相同或相似的金属材质需一致(扣头不限)
检测
基材为银(银800、银925、足银),镀层为K金(9K金、14K金、18K金、22K金)或足金的银镀金材质
非贵金属:合金(锌/铜/钛合金、钛钢,不锈钢)不检测
镶嵌工艺需使用结构性固定工艺(如爪镶、钉镶、包镶等),不允许只使用胶粘固定(除插针类胶粘工艺外)–––
三、禁售商品明细列举不在准售范围中的均为相关类目下的禁售商品,以下为典型的禁售品类:

禁售品类解读与举例图例
从外观不能明确看到商品品质的、或带有赌博、随机性质的珠宝类商品无法直观通过外表皮判断其品质好坏,需要切割抛光后才能知道其品质。包括但不限于板料定制类、绿松石原石、珍珠开蚌类、未抛光的翡翠、未雕刻的翡翠、抛光后的翡翠片料、手镯胚、翡翠原石、断口料、和田玉原石、琥珀蜜蜡原石等。

处理类宝石在国标GB/T 16552-2017《珠宝玉石 名称》中定义为处理的宝石。包括但不限于对天然宝石进行染色、充填、辐照、扩散等处理。如B货翡翠、C货翡翠、染色石英岩等。

外观与翡翠、和田玉、蜜蜡等相似或其仿造品包括但不限染色石英岩、阿富汗玉、玻璃制品、粉压蜜蜡、柯巴树脂等及其他仿制品。

低质类翡翠钠长石玉/水沫子、烧红翡翠、薄壳翡翠、经过有色抛光粉抛光过的翡翠。

合成类宝石如合成红宝石、合成蓝宝石、合成钻石等。

贵金属含量或重量不可测商品包括但不限于金箔粘贴类玉石、贵金属与合金一体且不可拆卸、基体材质为非贵金属的包金包银、两面金商品。

无明确贵金属含量的仿黄金外观或仿银外观商品包括但不限于沙金、泰金、钛金、生金、金箔、金砂/金沙、金粉、藏银、苗银、泰银等。

国家禁售的生物制品及低质珠宝类包括但不限于象牙(含猛犸象牙)、鹤顶红/盔犀鸟制品、砗磲、女王贝(女王凤凰螺)、海螺珠、珊瑚、犀牛角、玳瑁、柯巴树脂、海柳、琥珀粉末、朱砂等。

宗教类珠宝商品佛牌、阴牌等。

无法拆卸质检类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镶嵌玉石或黄金的手表。

改色类工艺如翡翠镶嵌有色衬底、钻石镶嵌有色衬底、琥珀镀有色膜、染色珍珠、辐照改色珍珠等。

珍珠类目禁售其他材质仿珍珠商品塑料仿珍珠、玻璃仿珍珠、亚克力仿珍珠、贝珠、贝壳拼合仿马贝珠等。

覆膜玛瑙包括但不限于改色覆膜、做旧覆膜、增强光泽和修复覆膜等覆膜处理工艺


四、 特定类目商品宣传规范【珠宝首饰】-【天珠工艺品】类目

本类目所指“天珠工艺品”均为现代工艺品。为规范其营销推广,杜绝虚假、夸大及误导性宣传,商家、带货者在该类目下推广商品时,除遵守平台通用规则外,还须遵守以下规定:

(1) 严禁封建迷信宣传: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商品具有未经权威机构科学验证的功效,例如开光、加持、辟邪、化煞、镇宅、招财、转运、保平安、护身等。
(2) 严禁投资收藏及虚假承诺宣传:不得使用“收藏级、升值、保值、投资、捡漏、传家、稀缺、限量珍藏”等词汇宣传或暗示商品具有投资、收藏、保值或增值属性。
(3) 严禁虚假年代与工艺宣传:必须如实描述商品的现代工艺品属性。严禁使用“老珠子、老天珠、至纯、藏传、瑟珠、措思、祖传、传世”等词汇进行宣传或暗示商品年代。
(4) 必须如实描述材质与工艺:不得将商品宣传为“天然天珠”或使用其他模糊、误导的材质名称。在商品标题、属性、详情页及口播中,必须明确、如实描述主体材质为“玛瑙”或“玉髓”。若商品经过人工优化(如染色),必须在描述中清晰说明。

五、质检服务中心商品外观质量质检标准5.1 外观质量质检通用要求(1)商品实物的整体造型应符合商品主图的细节展示,图案纹样形象自然,布局合理,线条清晰。
(2)商品表面光洁,无锉、刮、锤等加工痕迹,无砂眼、无裂痕,边棱尖角处应光滑,无毛刺,不扎、不刮。

(3)掐丝流畅自然,填丝均匀平整。 镶石牢固、周正、平服,不碎裂。硬镶齿应清楚均匀,抱爪长短与宝石相称,定位对称、合理,齿口高低适当,俯视不露托。
5.2 外观质量质检不合格项


不合格项说明
少件、缺件送仓实物与商品主图出现少件、缺件、缺少零配件。
断裂送仓实物有明显影响商品外观或正常使用的断裂、缺损、裂缝、裂纹。
规格尺寸送仓实物与商品详情的规格尺寸不符。
仿大牌或山寨商品外观与香奈儿、梵克雅宝、宝格丽、卡地亚等知名品牌的商品相似或相同。

5.3 商品实物和商详图片一致要求5.3.1 商品主图要求(1)所售商品应展示在图片中心,明确清晰可见。
(2)商品主图应只展示所售商品主体,不可出现其他与所售商品无关的商品。
(3)所售商品应可见全貌,不可故意遮挡商品细节。
(4)赠品与所售商品一同展示时,主图的主体应为所售商品,不可为赠品。
(5)多样性发货需标题注明,并且需要在标题或者售卖主图中写明售卖个数,如多样性发一件。

5.3.2 送检商品要求(1)单个商品链接多个商品:商品详情图同时展示多个珠宝玉石商品,出现材质不同、款式不同、尺寸不同、跨色阶等任意一项时,则多个商品需要同时入库。当出现其中一件入库,其余商品未入库时,质检中心会进行驳回。

(2)多样性发货:商品详情图中包含多个商品且材质、款式、尺寸相同,仅存在天然纹路区别且同色阶(红、橙、黄、绿、蓝、紫、黑,白等)的商品,则可以根据用户下单的数量发货。其中,手镯类商品的圈口可以不相同。

(3)颜色色差:受灯光影响,当实物和商详图片同色阶差异且能判断为同一件货时可以通过,当实物与商详图片存在色阶(红、橙、黄、绿、蓝、紫、黑,白等)跨越时(如图片为绿色,实际为白色)则质检中心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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